送交者: apple 于 2006-6-25, 21:35:30:
1. 律师的较高境界是否是不问当事人立场, 只负责帮着在法律范围内尽可能达到目的?
(我个人感性上无法接受无立场的说法。但不知道哪种境界更高:有立场的还是无立场的?似乎我知道的几个名律案子都是不问立场,只管收钱办事儿的。)
2. 律师辩论时是否尽可能不带感情色彩?
(我个人倾向于不带感情色彩的,但也不知道哪种境界更高:慷慨激昂还是平铺直叙?似乎我听说过的都是慷慨激昂型的,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打动法官?)
感觉彭剑的水平还是不错的,估计这个案子只要略微公正一些昏昏都要败诉。
似乎彭剑没有对泌尿医学会的奖给与解释,不知道昏昏是不是真有这个奖。不过老方知是说查不到,没有说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