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问题,版主早在补充答辩书中就已经提出:
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7/xiaochuanguo126.txt(3)能证明自己在国内工作的最直接证据是肖传国护照中的出入境记录,
而不是肖传国所在的医院的一纸证明。
肖是拿不出出入境记录这个证据的,也拿不出“不在NYU全职”的证据:
http://www.rainbowplan.org/webjb/edu/messages/17845.shtml送交者: 昏教授 于 June 28, 2004 03:19:20:
上周初正式向Dean 和Chairman 提出完全辞职回中国
去年光美-中飞了6个来回(今年已飞3个来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