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总是可以的吧?花纳税人的血汗钱受理疯狗的狂吠?还不兴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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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PoohHunny2 于 2006-09-07, 09:06:52:

回答: 为了法律的尊严,我劝法院驳回此案,以后也不要受理类似的案件 由 BTS 于 2006-09-07, 08: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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