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讨论的焦点是什么,是通过偷渡来获得即时居留的做法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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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deadmeat 于 2006-5-15, 05:42:37:

回答: 这个数字绝不可能 由 forcetower 于 2006-5-15, 03:57:01:

无须去争论总人数,我们只须知道每年有三四万人持单程证来港,并且还有很多人在排队中。

港人的内地子女算是个历史遗留问题,由于之前无法及时让他们来港,导致这批人越来越多直至现在成为一个庞大的群体。港府制定的单程证名额是考虑了公共事业,社会福利,教育,就业等方面,认为这是香港社会所能承受的。实际上这批人因为文化教育水平较低,大部分来港后都是过着失业领综援的日子。

守法是维持社会秩序必然要求。上车要排队,等lift要排队,买公屋要排队...不能说嫌等得太久就胡来。偷渡等行为尤其不可接受。

香港是个高度法治的社会,市民普遍守法,跟内地完全不同。而市民申诉的渠道很多,除了常见的电台,报纸外,还有申诉专员公署,ICAC,也可以直接到法院去跟政府打官司。政府高官顶不住市民压力而辞职的一个接一个。象内地子女居留权这件事,他们完全可以委托在港的父母去法院告,效果是一样的。

既然港府提供了合法的回港程序,又有合理的申诉渠道,再采用偷渡这样的行为来破坏秩序是绝不能容忍的,也谈不上什么正当性。

引用前入境处长的一段话

李少光昨日批评,目前香港社会仍有人教一些持双程证或偷渡来港的内地人士,到港后即向司法机构申请司法复核,以为这样就可以留在香港。他批评,这样做是滥用香港的司法程序。

  李少光重申,根据终审庭判决作出的指引,他是不可能运用酌情权,让所有争取居港权败诉人留港,入境处只会逐个个案考虑是否运用酌情权。他强调,在三月底“宽限期”过后,会把没有居留权的内地人士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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