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东西方警察用警的概念差别导致的。我们的观念尚未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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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Nixrreg 于 2012-08-16, 10:15:10:

回答: 这跟我们民警使用警力的规范和平时的训练有关,我早就建议让美国人来重新训练 由 Nixrreg 于 2012-08-16, 09:40:11:

这是东西方警察用警的概念差别导致的。我们的观念尚未与时俱进。

西方警察假设每个人都是嫌犯,使用discretion使用暴力、警械制服一切可能的威胁的自由度比较大。当然哥哥国家又有区别。

东方钱社会主义国家警察假设每个人都是人民,使用discretion使用暴力、警械制服一切可能的威胁的自由度很小,民警脑子里大概还有万一丫挺的是不是周饭,是所长的小舅子咋办这样的私心杂念。

所以两个SB民警得得索缩跟踪嫌犯时,枪都还在包里,别说上汤了。

但是这两民警的素质还是值得一说的。在相距3米开外跟嫌犯正面遭遇,嫌犯掏出手枪的易啥那,这两个民警的动作还是很快的。首先拔出了枪,上了堂,还跟嫌犯在a fraction of seconds的瞬间摆好了呈三角的阵型找到了掩护物——电线杆喝墙角(要是没有咋办?)。嫌犯开了三枪,民警开了四枪讲嫌犯击毙。

我们在谈论这个案例时,要看到民警的自我牺牲的精神。他们是在嫌犯掏出了手枪,在3米开外才掏钱还击的,之前,民警自己说并不能肯定被跟踪者就是嫌犯,所以根本没有掏钱,枪还在挎包里。就是说,这两位民警,一开始并没有吧自己的安危放在首位——这在他们的美国同事看来可能很SB,但这避免了误伤无辜公民的可能——直到见对方掏出了手枪的最后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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