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bluesea 于 2012-09-11, 11:28:06:
根据国际法判例。 1 和 2 已经不再是裁判原则了。具体案例好像有美国输荷兰岛屿。
3 和 4 为现在主要裁判原则。 如果这样的话,大陆称钓鱼岛为“争议岛屿”,倒也算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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