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半岁以下奶粉拟禁健康声称 自愿遵守无约束力 团体促尽快立法 (香港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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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mr_madaha 于 2012-10-26, 23:17:12:

半岁以下奶粉拟禁健康声称 自愿遵守无约束力 团体促尽快立法

【明报专讯】拖迟一年出台的奶粉销售守则昨展开咨询,建议全面禁止3岁以下婴儿奶粉卖广告、派免费样本,奶粉商不可办爬行比赛及妈妈会,而「BB有便便」及「DHA助脑部发育」等健康声称,更须有国际认可及科学佐证,但所有规限无法律约束力,由业界自愿遵守。香港母乳育婴协会促尽快在明年首季落实执行守则,万一奶粉商不自律,更应即立法禁止违规行为。

「香港配方奶及相关产品和婴幼儿食品的销售及品质守则」原订去年底完成草拟,卫生署昨傍晚公布展开2个月咨询,但未有订明守则推出日期。

奶粉商一直争取6个月以上较大婴儿奶粉可卖广告,但咨询建议任何0至36个月的配方奶、奶瓶及奶嘴,不得向公众推广。

即使婴儿食品可卖广告及派免费样本,但不得在医护机构进行,所有奶粉及婴儿食品商不得举行婴儿爬行赛、妈妈会等活动,更禁止索取母婴个人资料。

另外,守则亦建议不准奶粉及婴儿食品标签作营养及健康声称,较大婴儿配方奶(6个月以上饮用)及婴儿食品只可作获国际认可兼有科学佐证的健康声称。

目前部分较大婴儿奶粉声称可令「BB有便便」及「DHA有助脑部发展」,参与守则专责小组的香港母乳育婴协会副主席陈宝琼指出,这些正是守则所指的健康声称,DHA有益大脑是以母乳研究所得的结果,暂未研究证实DHA加入奶粉有同样功效。

咨询无建议订立法定守则,政府会定期查找违规个案并接受投诉,以及向违规奶粉商发劝喻信,并公布违规数字。

香港母乳育婴协会主席黎黄佩嫦对守则表示欢迎,但指拖延已久,已无法今年内实施,盼可尽快在明年首季实施。且守则只靠奶粉商自律,认为日后应立法。「即使大部分奶粉已不敢再说胜于母乳,但仍有奶粉声称犹如或贴近母乳,都不可接受。」

代表六大奶粉品牌的香港婴幼儿营养联会回应,卫生署提出守则前没有通知业界,联会成员未有时间详细研究内容,难以回应。

卫生署将举行两场简报会向业界解释守则,而食物安全中心则会于11月举行业界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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