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里还在讨论,专门注册了帐号过来。我就是宋森的太太
你们说的对,要有求真的态度,特别是关乎到一个人的名誉道德问题。若是真有什么证据,不妨贴出来,不要在帖子中说一句有证据,又什么都不贴,反倒让大家猜疑。我们行的端坐的正,不怕
这位女士说有婚约,请问有证据吗?是的,你也可以完全说一句婚约就是口头的,拿不出书面证据。那么,按照她的说法,这05-11年期间她还算是我先生的所谓“未婚妻”喽。按常识也知道,但凡在交往,总会有些亲密的书信或是短信吧,什么宝贝老婆的也总是会叫的吧,请提供这样的证据出来。
恳请新语丝秉着认真的态度处理此事,不然岂不是开了个先例:以后某些女生但凡没了工作,缺钱花,就去纠缠分手多年的前男友,说着你若不答应我的条件我就把你搞臭?也奉劝这位女士一句,不要次次都企图用这样的方法不劳而获,做人要有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