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就是这么回事,人才复兴,人民遭殃:办案“女神探”聂海芬仍未现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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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095 于 2013-04-01, 19:51:51:

回答: 这种案件都判错? 由 foresight 于 2013-04-01, 14:32:33:

办案“女神探”聂海芬仍未现身
2013年04月02日06:19 晶报

   2003年杭州发生一起“强奸致死案”,嫌疑人二审分别被判死缓和15年徒刑,服刑已近10载。3月26日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辉、张高平强奸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

要不是牢头打,我是不会认罪的

   记者:为什么当年你们会作有罪供述?

   张高平:要不是牢头逼我,是不会认罪的,(认罪材料)写的简直是“西游记”般的神话故事!我在监狱里也说了,别说我强奸了,我如果有这个想法,我都认罪伏法!

   在杭州西湖刑警大队我苦头吃尽:他们让我站了7天7夜,让我蹲马步,不让我吃饭;用拖把棍按我的脚,按到我骨头受不了不停地叫,我一叫,他们就笑,像看猴子一样;又把我按到地上,脚朝天,把我嘴巴封住,矿泉水灌到鼻子里去……现在手臂上还有被他们用烟头烫的疤。

   更可恶的是牢头狱霸。在浙江省公安厅看守所,我一进去牢头就打我,嫌我破坏了他吃饭的心情,还给我立规矩,说“老大”上厕所,我要面壁跪下。牢头还说,“你态度好点,我写好你抄”。我拒绝抄,他就打我到半死。每次提审回来,都得向牢头汇报,否则就打我,“认罪书就是这么写出来的。”

   张辉:进了号子,袁连芳是“老大”,我说我没有杀人,他就让另外两个人打我。每次打完,他就跟我重新说一遍案子的“经过”,“细节”比我还清楚,还画了图纸。每次提审回来,他都知道我说了什么,质问我是不是翻供了,只要我一翻供他就叫手下两个人把我拉到厕所里打,打下身。

   永不原谅“女神探”聂海芬

   除了袁连芳,杭州刑警中的一位“名人”也因此案备受关注——当年侦办此案的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聂海芬。截至3月13日下午5时,在新浪微博中,“聂海芬”已经以超过2万条微博而“荣居”微博热搜榜第二。

   张高平后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专门提到了这位“女神探”:“我要起诉他们,尤其是那个‘女神探’,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断定我们涉罪,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他们。”

   迄今为止,杭州市公安局网站上还保留着对聂海芬的一条新闻:2006年刊登的《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聂海芬同志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文中称,“聂海芬近五年来牵头主办的重特大案件达350余起,准确率达到100%……经她审核把关的重特大恶性案件,移送起诉后无一起冤假错案。”

   发生在2003年的“5·18奸杀案”正是聂海芬经办的一个重要案件。

   2006年,央视曾推出“浙江神探”系列报道之“无懈可击聂海芬”。节目讲述了聂海芬参与侦破“5·18奸杀案”时,如何在没有找到任何物证的情况下,通过“突审”,让“惊魂未定”的张氏叔侄交代“犯罪事实”,进而从“细节”入手,获得了“无懈可击”的证据。

   但记者在与张辉、张高平的对话中,曾反复核实“有没有一个女警官曾经提审你们?”两人却都坚决否认。张高平说:“从头到尾都没有女人审过我”,而张辉则说:“只有在提取DNA鉴定的时候,是一个女警员来给我取了指甲、毛发”。当拿出聂海芬的照片给他们看时,他们很确定地说“没见过”。

   迄今为止,包括已经跟踪“5·18奸杀案”多年的媒体在内,都无法联系采访到聂海芬本人。(据《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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