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boxer 于 2005-5-03, 14:38:33:
我个人理解民间环保机构应当属于 “非政府机构”. ---不从属于中国政府和外国政府.
美国也有很多 “Private Organization”, 他们的运行经费很多也来自政府机构的 Funding. 比如从事生物研究的 “Cold Spring Harbor Lab”.
环保某种程度上属于 “政治正确”的东西, 很多环抱人士(不管真假) 也真的自以为占据了道德制高点. 许多大公司和政党为了改善形象, 也有一些装饰门面的赞助. 这种钱(称为善款?)如果能够用来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并不是什么坏事.
希望建坝一事的讨论还是离开裤裆, 回到大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