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学院副院长韩大元,又一法盲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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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刺身船长 于 2005-5-17, 0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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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人大法学院副院长韩大元教授告诉记者:“‘金娣2.5亿美元存
款’系列案均以其事实是否存在为前提,法院不是调查部门,‘金娣2.5亿美元
存款’的事实没明确说法之前,法院很难受理。”因此韩教授建议,邵连华等三
人可以通过官方公证部门,比如公证处,或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专业辨认技术专家
鉴定,以要求花旗银行确认支付该存款等其他诉讼请求提起诉讼。在有了明确定
论的前提下,法院才能审查并保护他们的权利。
-----------------------------------------------以上引用

法院当然不是调查部门,但法院可以依据当事人提供的事实判断诽谤成立与否。证据不足,驳回起诉即可。何必不予受理呢?
况且,有无公证机关的认定,与法院能否受理本来就是两码事。
原告起诉被告诽谤,那必须举证诽谤事实,不能证明是诽谤,即被驳回起诉。就这么简单。乱弹什么公证,技术专家????
那些都是事实认定过程中的原告的证明责任问题,关系到能否说服法官,得到法官支持。与应不应受理风马牛不相及。

法盲谈法,与朱苏力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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