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不同意必须是女生意识清醒、没有受胁迫的情况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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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whatistruth 于 2014-07-13, 21:25:59:

回答: 他违反职业道德,只能从职业上处罚。没有法律规定他是强奸。 由 bluesea 于 2014-07-13, 12:46:56:

酒精、药物影响、暗示条件胁迫情况下的同意都不算同意。
强奸不抢钱要那几个女生以受害人身份告他才行。

中国的恶法在于,同意不同意专家能断定。

另外,你的男女朋友例子充其量算“通奸”,如果女生翻脸告你强奸,你得浑身长嘴去说明人家同意了。

和你说了,中土的恶法完全不保护弱势。李家公子被判刑是个进步,这几个受害女生一是(可能压根)不知道第一时间站出来,结果强奸变“诱奸”。
二是“法律砖家”不是出来给她们讲解受侵犯以后怎么用法律保护自己,反而说“诱奸”不是犯罪。好吧意思是你告也没有用。

女学生和导师的之间强弱地位,加上禽兽砖家站台,就是告诉她们你们同意了的,同意了就不能反悔啊。
岂不知,有条件的同意,不能用作逃避强奸罪名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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