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pao-pao.net/article/246(泡泡网报道) 新华网11月1日消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日表决通过了反间谍法。习近平签署第1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法律对现行国家安全法从名称到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突出了反间谍工作特点。观察人士指,此法将成为专政之第一特别法。
反间谍法是针对异议人士的口袋罪
《反间谍法》由实施了21年的《国家安全法》更名而来,其中〝危害国家安全〞(93年之前叫“反革命”)的说法,一直被认为是中共当局打击异议人士的工具。原法案中涉及“反间谍”的内容基本没有改动。新法是将国安机构的职责从维护“国家安全”修改为“反间谍”,并调整了相关用词。但原《国安法》中的第四条,描述〝危害国家安全〞的五种行为被全部删除了,取而代之的是对“间谍”一词的笼统定义。评论认为:“口袋罪”的口径加大了。
资料显示,今年4月,中共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的首次会议上,提出了一个新概念曰〝总体国家安全观〞,涵盖了政治、国土、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科技、信息、生态、资源等11项新国家安全范畴,当时有猜测认为,此举是为涵盖更广的新法规做铺垫。据2012年的数据显示,被以〝危害国家安全罪〞逮捕的人数就超过1000人,比2011年增加了近20%。
该法中第13条的规定直接干扰通讯自由:当局可查验有关组织和个人的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发现存在危害国家安全情形的,应令其整改;拒绝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查封、扣押。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据中国网络介绍,智慧型手机等电子产品也能被用于窃听和窃照。
分析认为,参比“旧法”,此法的惩治力度前所未有:意即“安全警察”有权随时以检查的理由,进入他们认为可疑的用户的手机、电脑以及邮箱、微信等软硬件通讯工具。
维权律师兰无忧提醒公众说:“大家要认真研究,不要以为自己和‘间谍’无关。此法的涉及面很广泛,异议人士都可以被套进去。它将和《刑法》的‘危害国家安全罪’专章联合成为惩治异议者的利器。国家安全委员会是习近平量身定做的机构,新制定的《反间谍法》则是应手的刀把工具。”
兰无忧说,四中全会之后,中共除继续使用扰乱社会秩序类罪名惩治一般维权、民主、异议人士之外,“危害国家安全”罪名的适用相比此前两年的慎重,会有所放开。“国安警察权力将更大,《反间谍法》对国安的授权是全面的。”“危害国家安全犯”今后会多起来,不但改变此前一段时间的避而不明,还会超过更早时候的运用。
处在触法边缘的群体
该法中列出的“间谍行为”有: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参加间谍组织或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非间谍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的;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对此,前辩护律师马先生(匿名)在分析“容易触犯此法的人群”时进一步提醒:外媒在中国的从业人士、有外资资助背景的NGO人员,以及有意向外媒透露负面新闻的人,需要更多小心。马律师表示,“一般接受外媒采访不会触法,但传播大陆尚未为人知的负面消息除外,包括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所确认的非公开案件辩护人向外界透露案情这种情况。”
有消息指,德国《时代》周报首席驻华记者“助理”张淼参与报道香港抗议活动现场,返回内地后被抓。《时代》周报9日披露:张淼是10月2日被中国警方以寻衅滋事的罪名抓捕的。马律师认为,《反间谍法》对各大外媒的中秘来说是危险的存在。
马律师认为,网络言论一般不会触犯这部法律,"除非发布的内容被外媒大量援引";翻墙本身也不会触法,除非将一些被大陆当局认为敏感而封锁下的消息,通过翻墙透露到境外,并且引起关注,"他们弄这个法案可以说就是避免出洋相"。
律师兰无忧则表示,就字面理解《反间谍法》对“间谍行为”的定义是,境内组织或个人接受境外资金,进行项目研究;提供秘密文件(如高瑜案);参加某些与民运有关的会议;接受某些培训……等情况,都有可能触法。
律界从业者林先生表示,反间谍法虽然对间谍罪的范围没有扩大的解释,但是对于安全部门行政执法权有着极大的扩充,比如在查验电子通讯工具之外增加了安全机关责令整改和查封扣押的权力。此外第16条增加了“国家安全机关根据反间谍工作需要,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反间谍技术防范标准,指导有关部门落实反间谍技术防范措施,对存在隐患的部门,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进行反间谍技术防范检查和检测。”这意味着者安全部门在反间谍问题上可以直接干涉其他部门的事务,这是过去的国家安全法所没有的。
林先生也认为,“反间谍法没有增加网络言论或接受境外媒体采访的危险,或者说已经不需要通过反间谍法来严密法网,已有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已经足够。接受外媒采访如果不涉及到秘密信息,只是就公开信息发表评论,应该不会触犯反间谍法”。
贼喊捉贼?
10月28号,BBC中文网报道指:又有“中国尖端网络间谍机构”受FBI关注。网络专家说,黑客组织Axiom为中国的国内外政策服务,用不同方法进行商业往来间谍、反间谍及监视异见分子。该机构的5名成员今年受到美国一个大陪审团的指控。报道引述了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发言人耿爽在电邮中的回应,“根据过去的经验,类似的报道或指控通常是无稽之谈。”他重申了北京的立场,即中国法律禁止网络犯罪,并且“中国政府已经尽全力打击此类活动”。
另具希望之声国际电台的报道,原北大历史学教授苏明称,“现在许多国家都在控告中共间谍组织,而且不断有海外特务被抓,每个国家差不多都有十起以上。”
对此,时评人Catherine指出,一方面以无法明确定义的所谓“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国家荣誉”、“国家利益”的名义陷民于罪,以求更有效、更严厉地打击反对者;另一方面授予相关的组织、机构、个人以完全失去监督的,可以随时随地以任何手段、尤其是类似间谍的邪恶手段迫害民众的权力,这就是反对者即将面对的“反间谍法”。“在当局外派间谍收集情报的犯罪行为事发、国际颜面尽失的同时,对内采取的迫害恶法却一如既往地、毫无障碍地‘表决通过’,这是极权无耻、残暴的最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