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五类的事,是借不是抢:女子收藏毛泽东写给其父私信 档案馆借后还回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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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095 于 2015-03-11, 22:27:24:

http://news.ifeng.com/a/20150311/43319089_0.shtml


女子收藏毛泽东写给其父私信 档案馆借后还回复印件
2015年03月11日 16:44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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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娟娟展示毛主席写给父亲的亲笔信(复印件)。信封上写着其父邹介圭的名字。 均为李卓摄



毛主席写给邹介圭的信(复印件)。在两页纸的左下角,均盖有“湖南省档案馆复制”的印章。

原标题:领袖私信,是私人收藏还是馆藏文物

“这封信是毛主席写给我父亲的私信,我们全家非常珍视。”10日,毛泽东主席同窗好友、新化人邹介圭的女儿邹娟娟表示,38年来,她和家人一直在努力追索这封信。原来,1949年12月,邹介圭给毛主席写信,直陈建国之初地方弊政。毛主席收到信后,及时采取措施纠正了地方政府的一些偏差,并亲笔给邹介圭回信。邹介圭感念伟人的情怀,将毛主席的回信当成传家宝珍藏。然而,1977年,当时的新化县档案馆派人将信“借阅”后,再也没有归还,邹家只拿回了一份复印件。

邹娟娟调查发现,当年“借”出去的这封信,最后一次“露面”是在湖南省档案馆。为此,她多次来到湖南省档案馆,要求归还信件。但该馆相关人员表示,伟人的信应该由国家保管,目前这封信已上交中央相关部门。这起涉及领袖物件收藏权的归属问题,由于在全国尚无先例,已引起文史和法律界的关注。


引用:
追信家人追讨30余年至今无果

邹青青说,家人从1981年开始就要求肖善定还信。肖善定则表示,时任新化县档案馆馆长余桂生感谢他们的收藏,不过信已经由省档案馆交给北京有关部门了,只能给她们一份复印件。

昨日,邹娟娟向记者出示了肖善定的证明材料:“大约在一九七七年四至五月,新化档案馆邹定保同志找到我,要我陪同他。我们找到了邹介圭同志的二女儿邹青青,向她借毛主席五零年写给邹介圭同志的私信,当时写了借条。”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上了肖善定。“我2011年确实写了证明。”他说,1977年他是新化县百货公司办公室主任,带着邹定保到了邹青青家,“那时候的人很单纯,谁晓得借走了就要不回来了。”

邹娟娟告诉记者,2011年,湖南省档案馆在网上发表的一篇文章称,“本馆近期在清理文件时发现毛主席亲笔家信一封。信封为白色,长21厘米,宽10厘米……”她惊喜地发现,文章中提及的这封信竟是她家此前收藏的信件。此后,她带着信的复印件及肖善定的证明等资料,来到湖南省档案馆,要求归还信件。工作人员却告诉她:“伟人的信应该由国家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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