凳摸鱼胡乱邦为先富,放出黑五类祸国殃民:业内人士揭法官"潜规则":好处费可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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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095 于 2013-08-08, 15:19:00:

http://news.ifeng.com/shendu/xmzk/detail_2013_08/08/28415678_0.shtml

业内人士揭法官“潜规则”:好处费可达20万元

2013年08月08日 16:56
来源:新民周刊    作者:顾功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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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业内人士谈法官“潜规则”:好处费可达20万元

顾功垒

上海高院法官涉嫌招嫖事件持续发酵,已被停职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赵明华昨天继续被爆料人抖出在上海还有四套房产,其中两套属于高档小区住宅。爆料人质疑,单靠赵明华一个人的收入,如何拥有得起四套房。

“好处费”可高达10万元

另有业内人士指出,如果是涉及金额较大的经济案件或是刑事诉讼,法官的好处费可以有好几万元,有的甚至可达10万元或20万元,送到法官手上的现钞基本上都是旧钞票,绝对不用连号的新钞。

一名不愿具名的律师称,有时法官还会暗示当事人更换律师并推荐熟悉的律师,以实现法官与其相熟律师的利益分享最大化。

这名律师指,去年代表当事人进行一宗知识产权诉讼时,就碰到法官向当事人数落代表律师是“傻瓜”,明示没有给好处。

后来当事人坚持没有把自己撤换掉,结果法院在答辩、最后陈词环节程序上有疏漏的情况下就下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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