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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Yush 于 2005-5-23, 04:59:28:

回答: 也谈“胡宋会谈公报中的一处语病” 由 Yush 于 2005-5-23, 04:36:19:

http://news.xinhuanet.com/mrdx/2005-05/13/content_2953149.htm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胡锦涛与亲民党主席宋楚瑜会谈公报(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http://news.sina.com.cn/c/2005-05-12/16236624161.shtml
宋楚瑜北京搭桥之旅记者会实录:发布新闻公报

http://news.xinhuanet.com/video/2005-03/14/content_2694196.htm
《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
“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http://news.xinhuanet.com/zhibo/20010306/410499.htm
《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白皮书(2000年2月)第三部分“中国政府坚决捍卫一个中国原则”
…如果出现台湾被以任何名义从中国分割出去的重大事变,如果出现外国侵占台湾,如果台湾当局无限期地拒绝通过谈判和平解决两岸统一问题,中国政府只能被迫采取一切可能的断然措施、包括使用武力,来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完成中国的统一大业,中国政府只能被迫采取一切可能的断然措施、包括使用武力,来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完成中国的统一大业。…

http://www.phoenixtv.com/phoenixtv/72624942037860352/20050513/549486.shtml
「不独不武」四个字 大陆坚持不上会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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