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跳:证监会严控产业资本减持:大股东6个月不得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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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095 于 2015-07-08, 10:23:31:

回答: 证监会狗急跳墙了!:证监会要求约谈近6个月内减持的股东 应主动增持 由 095 于 2015-07-08, 04:43:35:

引用:
证监会严控产业资本减持:大股东6个月不得减持

  响应国资委号召 多家央企已展开增持行动
  东方财富网讯 证监会8日晚间公告,从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减持本公司股份的,中国证监会将给予严肃处理;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6个月后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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