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大家好。
我是农学院昆虫学系的陈宏伟, 打扰大家了。
今年的3月16日,我们农学院昆虫学系召开了“2016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会议”。主持会议的邱宝利系主任宣布了今年招生指标的分配原则,因与往年的分配原则不同,我在会议上便提出了询问。得到邱主任的回答是,今后都要按照晋升教授的先后进行指标分配(也就是说排在前面的,每年得到2个招生名额的机会越大。以往的分配原则是今年得到2个招生名额,明年就要让先了,轮回的)。我提出了分配排序与我的教授职称晋升时间不符。邱主任让我拿证明来,我便取来任职证明交给了邱主任。会议刚一结束,我走到讲台处拟取回我的任职证明,并进一步询问分配原则时,邱宝利说“这事我说了算”,“陈宏伟你以为你是谁啊?”随即打了我一记耳光(眼镜被打落掉地变形)。当时有五位我系教师在场随即上来劝阻。我问邱宝利“为何打人”,邱宝利说我在邮件中(见贴图附件)骂他“卑鄙下流”(2013年度考核时,刚刚就任一年的系主任邱宝利给我们四位教师(许再福教授,陆永跃教授,许小霞博士)分别打了5-10分(满分20分),引发了质疑和讨论;我在讨论的邮件中说这是“倒啤酒的技法”,因为邱宝利主任违反了学校的“考核纪律”,私下将二份“打分的测评表”从门缝塞入到计分老师的办公室,然后主持了计分工作。附件的第一页就是邱宝利的打分表,他自己向我承认的(当时他说:给许再福老师打7分是因为许老师举报他学术造假;给陆永跃老师打9分是因为与他竞争珠江学者;给您打5分我没有理由啊)。
打人事情发生后,我立即到农学院党委向张展基书记反映了情况,由于身体感到不适,心速快头晕,随即被宋欢党委副书记送往校医院。到校医院后,测得血压110-180,而后,在宋欢副书记、金丰良老师和校医院张伟东医生的陪同下,转往华侨医院接受治疗。随后,学院张展基书记,李华平院长叫来邱宝利询问情况,邱宝利承认了打人的事实。当晚,学院书记张展基,院长李华平等院领导到华侨医院看望。考虑到学校的社会声誉,我没有选择报警;也是考虑到在校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事情,学校是有法规纪律的。
次日3月17日上午我妻子知道此事后,便到华南农业大学党委办公室反映此事,事后校党委书记李大胜通过电话向农学院党委书记张展基询问了此事,并转达对我的问候(3月18日学院张展基书记二次来华侨医院时说的)。
3月23日我出院(因28日有课,其他老师已经代过一次了),3月25日,我找到学院党委书记张展基,将住院病历及医药费单据交给他处理(我没有想到张书记竟将这些材料交给了邱宝利,并且到校医院去报销?老师想想这种做法多么无耻)。张书记说,考虑到学科的发展,打算内部处理一下,因为也找不到相关的学校法规来处理这样的事情。我问学校没有组织纪律和师德规范?他说没有“打人”条款;我说“那我只好去报警了”,他说研究一下。
3月28日,我妻子到华南农业大学党委询问事情处理情况,回复说事情已经转到了学校纪监委处理此事。
4月5日,我见学院和学校没有任何反应,再次以邮件形式向学校纪监委,校长信箱,人事处,工会及农学院党委等相关部门说明情况,要求依照相关法规处理此事。
4月19日下午,学院党委张书记和李华平院长来到我的办公室,考虑到学科的发展,希望我能接受学院的处理意见,即召开全系大会,先让邱宝利主任做赔礼道歉。我要求给我一个书面的处理意见,张书记却不同意。至此打人事情至今没有得到学院的处理意见。
4月20日,我向广东省教育厅法规处和师资处监督投诉电话进行了咨询,得到答复是一致的,让我到学校要求依照《教师法》来处理此事。我随即到学校纪监委提出了这个要求。
5月17日午后工会副主席傅小燕老师代表学校约谈我,向我询问对事情的处理述求。她说无论从哪方面说,邱宝利打人是不对的,希望我能原谅他。我说邱宝利在工作中打人,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和学校纪律,违反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规范》,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教师法》,也与珠江学者“德才兼备”的基本要求不符,无论从哪一条来讲,都有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罚,这就是我的述求。从工会出来后,我到学校党委办公室打算找以为校党委书记谈一下,但党办的钟主任说都在开会。回到办公室后,收到学校纪监委的邮件,跟我要“发生冲突时目击者姓名”。 我随后回复了邮件:我在4月5日给校长、校纪监委、人事处、工会、农学院学院党委张书记及李华平院长的邮件中,将当天发生事情发生的经过及在场的教师(含手机号码)都写在上面了,纪委没有看?我认为事情的真相学校有关领导应该是很清楚的,如果不清楚的话,理应在事情发生后立即着手调查,而不是过去2个月的今天,这对当事人双方是不负责任的。
5月31日下午接到校长办公室的电话,通知我“我所反映的打人事情,已经转交给了学校纪委处理,让我等候”。4月5日我的邮件,才得到回复。
6月3日上午,学校纪监委闫副处长(邱宝利的同学,闫副处长自己说的)和工会副主席傅小燕老师约谈我,向我说明事情的工作进展,不是处理结果(有电话录音)。闫处长介绍说:5月19日纪监委向3月16日事件发生时在场的五位教师发了一个“问卷调查”,但没有收到一封答卷。5月29-30日纪监委再次约谈了这五位教师了解情况,了解的情况基本如陈老师所述。但是,我们也询问了邱宝利老师,由于你在2013年度考核时往来邮件中,“到啤酒的技法”侮辱了邱宝利老师;另外,出手打你之前,你还用手指着邱宝利的鼻子说话,激怒了邱老师。我们也咨询了学校的法律顾问,认为只是一巴掌,没有够成直接伤害,算不上“教师法”中的殴打;并说也询问了学校的人事处,学校没有明文规定如何处理打人事件。我随即提出了质疑,邱宝利作为系主任,滥用职权,违反了学校的“年度考核纪律”,我当时就以邮件形式反映给了学院领导(2014年2月),2015年1月25日再次就通过邮件反映给了学校组织部、纪监委和人事处,至今没有得到任何相关答复和处理;如果我在“年度考核”的邮件中侮辱了邱宝利,他应该向组织反映,而不是动手打人来解决。邱宝利在年度考核中,分别给我们四位教师打了5-10分,算不算是对我们四位教师的侮辱?你们不是约谈了在场的老师,哪一位老师看到我指着邱宝利的鼻子说话了?(闫副处长回答说“没有,但开会的实验室又没有监控”)。“一巴掌”不算殴打,几巴掌算殴打?中山大学一位教师打了副院长几巴掌,随即就被解聘了,没有法理依据吗?学校网页上经常对打人的学生给予各种行政处分。打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你不知道?为何不写到学校的“师德行为规范中”?是你们的纪监委和人事处的事。我是在工作中遭到殴打,要是在大街上我是不会来找你们的。二个多月过去了,还在“走流程”。闫副处长让我等最后的处理结果。
自事情发生近三个月过去了,见学校没有处理此事。我于6月8日打电话到广东省教育厅师资处咨询此事应该如何处理,他们让我将材料送到教育厅信访处。我于6月13日将此事报送给了广东省教育厅信访接待处。9月5日致电教育厅信访接待处询问情况,他们说“联系一下学校问问”;12日我再次致电,他们说“学校说已经联系你了,答复你了”。我说“没有,自6月3日来学校一次也没有联系过我”。他们说“我们也没有办法,你自己去找途径去解决”。我简直不敢相信我是大学教师?我们老师上课及监考迟到都要受到全校通报批评的?相反,一个学校打造出来珠江学者,多次滥用职权,违法乱纪,视而不见,“撑伞保护”。这是尊重和保护我们教师吗?我们的合法权益在哪里?暑假后我三次(9月23、26、29日)到学校纪监委,党委询问对此事的处理意见,但都以各种推辞,让我回来等候,至今都没有得到任何联系。
10月15日我向进驻我校的广东省委第十巡视组反映了情况。前天下午(14日)学校的纪监委韩副书记约谈我,想我口头传达处理意见:第一,根据他们的调查结果,在场的老师没有看到邱宝利打你,你们发生的是“肢体冲突”“肢体语言”;情节不严重,没有对你造成实质性的伤害,对邱宝利进行批评教育就可以了。第二,在年度考核中,邱宝利的所为是个人的事情,是他个人的权利。我说:第一,我不相信我们教师会说假话作伪证;6月3日纪监委闫副处长和工会副主席傅小燕老师约谈我时,已经说明5月29-30日约谈了在场的五位教师了解情况,了解的情况基本如我所述;没有打人我还是第一次在这里听说。第二,“在年度考核中,邱宝利的所为是个人的事情,是他个人的权利”,我只在你和闫副处长口中听到。是认知有问题,还是良知有问题。不讲道理,只能不欢而散。昨天上午廖明副校长约谈我,他说,邱宝利打人是不对的,但情节不严重,没有对你造成实质性的伤害,对邱宝利进行批评教育就可以了。第二,在年度考核中,邱宝利的所为是个人的隐私,没有违反考核纪律。看来是我的认知和良知出了问题?我说,你们领导们经常喊“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为教师服务”,看来都是假的,我作为华农的教师,在工作中遭到侮辱,作为校长竟然说出这种话来?让我感到耻辱,令我们全校教师心寒;邱宝利打了我的脸,也是打了你们的脸,打了华农的脸。校长苦笑了一下,点了点头。
我是2003年做为广东省高级技术专家人才引进计划, 回国来华农大工作的,我想我的工作态度老师们是有目共睹的。我今已56岁,从教33年,第一次看到有人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事情而敢动手打人,发生在“高水平大学”。此事对我的精神伤害我想老师们是可想而知的,我现在经常出现耳鸣,失眠多梦,梦见遭人殴打,神经性腹泻,人多时会精神紧张、身体发抖、发汗。时至今日,恰好九个月过去,不论学院还是学校没有给我一纸书面答复,故今发此贴请老师们做个见证,以此来维护我们普通教师的合法权益。
谢谢,陈宏伟
2016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