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大餐没喝酒呢。我是按蓝海家七口人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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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梅子 于 2015-06-11, 20:06:05:

回答: “每顿得两三百美元”,你顿顿大餐加喝酒啊。 由 方舟子 于 2015-06-11, 08:14:01:

我的经验每次出去正餐4个人都不会低于100。

比如每人选一个15-24刀的主菜,按18算。四人点一个开胃菜,算2.5刀每人,一个汤4.5刀,甜品咱省了。这样每人就25刀了。还要给税和小费。所以我家4口每次会在$120-160之间。如果是特别一点的餐馆,再点些甜品,就会更贵。好些的墨西哥餐厅也没便宜。

按这样算法7个人正餐在200-300之间应该没多算吧。当然不一定每顿这样吃。快餐在商场的食阁里会7刀,这我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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