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101:权利不能被选票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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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qm 于 2015-12-08, 08:30:31:

回答: 同意下面008,这个是权利和限制的均衡 由 LB 于 2015-12-07, 22:56:24:

美国不是严格意义的民主,是宪政共和。

宪政就是对政府暴政和民选暴政的防范。 侵犯个人权利的法案既使经选票通过也是违宪无效。

当然,最高法院的法官同流合污是没有办法的事。那是宪政的失败。

个人权利的适度限制是个灰色地带。剥夺是绝对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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