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巍表示:外国人在外国把毛泽东比作希特勒也违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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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Hoffman 于 2016-01-03, 12:29:30:

外国人在外国把毛泽东比作希特勒也违法!!!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雷克形容毛泽东是“中国的希特勒”,并指其“弄死几千万个同胞”的言论不是对历史的客观还原,而是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不仅扰社会公共秩序,违反法律,而且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情感。朱巍还指出,尽管雷克身在德国,但其行为的网络效应发生在中国,所以仍适用于中国法律,雷克的言论明显违反了2014年8月中国国家网信办发布的“微信十条”。 - See more at: http://news.creaders.net/world/2016/01/03/1624671.html#sthash.OR6rScx7.dpu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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