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西南大学领导滥用职权、迫害教师的公开信(已经递交至中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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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正义之家 于 2016-02-11, 12:33:20:

尊敬的习近平总书记:
你好。我们是西南大学全体有正义感和良知的教师。当时间走入2016年之时,我们难以想象,作为教育部直属211工程建设的重点高校之一的“西南大学”,其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王文余肆意滥用手中行政权力,从2014年11月起,在接到教师涉嫌违纪的举报后第一时间内,在事实不清,证据不明的情况下,在各种场合以“未审先判”的有罪推定原则来进行明确的导向性宣传并以所谓“党政联席会议决议“的形式对涉事教师每个月依法依规应予以保障的约4500元左右的绩效津贴进行克扣长达14个月之久至今而且不履行任何的相关手续。

西南大学校党政领导胆识过人,在举报案件的关键证人X某在2015年10月份以手写的亲笔二份书证、签字画押且所在单位党委书记曾XX加盖党委公章的形式明确确认证人在2014年12月所做的证供是受到举报人李朝X暴力对其殴打、胁迫、和施加精神折磨的特殊情况下所致,彻底讲明所谓的举报事情是不存在的情况之下,依旧不惜一切代价制造冤假错案,在人事处长刘光远、副校长李明、党委书记黄蓉生、校长张卫国等人的“关怀”下,当事人多次理性表达诉求、真诚沟通无果后,不得不于2015年12月30日向中央第八巡视组对发生在西南大学的惊天罪恶进行了实名举报。

西南大学校领导恼羞成怒,看到普通教师都居然敢讲事实,摆道理,讲法制,挑战了他们的威权统治,看到了他们的恶行即将被曝光,于是,强行通过流氓决议,以所谓“公开、公平、公正”的小圈子的闭门会议将老师在2016年1月初开除。在21世纪的今天,西南大学党委、校领导、人事处公然践踏民主法制,恬不知耻的通过党委网络工作部对外发布官方谣言为自己和王文余的的违法乱纪行为背书,把脏水泼向和抹黑当事人,简直是罪恶滔天,罄竹难书!

 作为同在西南大学工作的教师群体,我们真的看不过去。很多老师为此事先后致电国家人社部、监察部、教育部政策法规司、重庆市教委等多个国家权威部门问询并查阅了诸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8号)等大量相关法律、法规文献并咨询多位专业法律人士,所有方面均回复王文余的做法和西南大学校领导们的做法毫无任何法律依据和规章、制度政策基础,是典型的滥用职权,违反乱纪。

作为领导干部,王文余和校领导一个月收入有1万元左右,他们可以吃香的、喝辣的,然而被他违法违规克扣绩效工资的教师,一个月只有400元收入,家中上有80岁的丧偶独居的老母亲需要赡养,下有1岁嗷嗷待哺的娇儿需要照料,难道这就是王文余、等人作为一个具有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深素养的博士学位的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党委书记、西南大学正教授、具有多年纪检监察丰富的实践经验的西南大学校纪委委员现身说法,进行依法校治的生动诠释和演绎么?

  依法治校,其关键在于依法行政。然而,在西南大学,依法治校“整治”的是我们这些无权无势的普通教师,和享有“尊贵特权”的领导是毫无关系的。王文余在2015年9月份被人匿名举报克扣教师工资后没有被扣一分钱反而依然招摇过市,这真的是一个神奇的世界。王文余自己也公然叫嚣“钱我就是扣了,不满意找法院!”不难想象,没有校领导的支持,王文余敢这样嚣张么?
习主席,您快来派人彻查下发生在西南大学的惊天罪恶吧。“依法治国”背景下的西南大学不是几个黄姓、张姓、李姓、刘姓校级领导的天下,更不姓“王”。西南大学在长达14个月的时间里,不出示任何证据给当事人,在当事人为零口供的情况下非法取证,强行定罪,迫害教师。如果西南大学真的依法依规开展调查,证据确凿,为何这样一个简单的事情搞了14个月最后还要强行开除教师?到底背后隐藏着什么样的罪恶?

我们全体教师们强烈要求,中共中央纪委应该派驻专门而独立的调查工作组来重庆西南大学就此事和其他事项进行实地调查!调查工作组应该彻底调查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王文余知法犯法、违法乱纪、随意克扣教师工资的错误做法,还给我们教师基本的尊严和公道。纪检监察部门还应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05条、第108条之规定、《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5条第4款之规定,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条款,依法依规追究王文余的党纪政纪责任,并罢免其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的职务。与此同时,彻底查处西南大学相关领导和职能部门的严重违法违规办案行为和西南大学校领导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彻查发生在西南大学的惊天罪恶。

实名举报人: 习正义 日期:二0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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