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黨說話博士如此論證講獨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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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張三一言 于 2018-11-20, 22:23:46:

為黨說話博士如此論證講獨有罪

張三一言

【言論可以不可以入罪,這個問題一直爭論不休,黨的真理部、御用文人、五毛等奴才都在這個問題上搞混水,作狡辯;其目的是:確立言論有罪、言論犯法;目的目的是:反黨反專政言論有罪,包括講港獨有罪。】

幫黨出聲博士把錯誤等同與犯法!
有幫黨出聲的博士如是說:“最近香港有人要成立“香港民族黨”,公開提出廢除香港基本法、建立香港共和國、制定香港憲法、支持一切“港獨”勢力等違憲、違法主張。”
甚麼是主張?
主張是對某種觀念價值行動表示應以提倡,扶持,提出見解。主張可表示要有行動,但不包括行動。阿A主張不經錢主同意可以單方面決定在他的荷包裡拿錢來用,阿A的想法是錯誤的,但是不犯法;阿B以行動單方面拿別人苛包的錢來用;阿B的作為不但是錯誤,還是犯法。
這個博士可能不知道,言論自由固然是正確言論的自由,也是錯誤言論的自由,也是發謬論的自由,也是妄議的自由。只有正確言論才有自由,就是只有統治者才有言論自由,就是沒有言論自由。
這個博士分不清犯錯和犯法的區別;對錯話要用正話與之較量;對犯法行為才可以用法律對付。用法律對待錯誤,既是錯誤行為,也是犯法行為。例如,阿甲即使是兩廂情悅的婚外情(性)也是錯誤的,五個人上上茶叫了五分小食,阿甲一人食了四分,是不應該的,也可以說是錯誤的;但是,如果員警以此執法把阿甲鎖起來關入牢房;這個員警不只是犯錯誤,還犯法。
言論是不是有罪,言論是不是犯法問題一直爭論不休,黨的真理部、御用文人、五毛等奴才都在這個問題上搞混水,作狡辯;其目的是:言論有罪、言論犯法;牠們今天在香港目的的目的是:講港獨有罪。
言論有罪言論犯法確立後,就行使手中的政權暴力對反權力言論定罪判刑:給講港獨判罪、服刑。
這個腦殘博士把錯話、謬論、妄議排除在合法之外,列為犯法。所以需要給這個腦殘博士上一堂小學語文課:“提出主張”是言論,不是行動。
可見,沒有付諸行動的任何主張不犯法,幫黨出聲的博士說“違法主張”,是腦殘,說沒有邏輯的話。

博士說:“港澳辦和中聯辦已經嚴斥該組織及其主張危害國家安全,破壞香港的繁榮穩定,希望特區政府依法處理。政務司表示要進行道義譴責,律政司也表示有需要時,要採取適當法律行動。社會上也有人已經報案,請警方執法。”
人們可以這樣回應博士說的腦殘話。
其一,歷史資料告訴人們:港澳辦的前祖先曾經“嚴斥”右派言論;曾經以及今天都“嚴斥”自由民主亡“我”之心不死;曾經“嚴斥”大饑荒餓死幾千萬人之說…

其二,為黨說話的博士說:政務司表示要進行道義譴責。
甚麼是道義?
道義有兩個組成核心:道德和正義;道義就是道德和正義之義理。道義是用道德和正義約束、規範、規矩、維繫、調整人際關係的準則。
今天共產黨政治上行的是一黨專政制度,是一種空前敗壞惡劣的極權制度:經濟上行的是權財結合的權貴資本主義制度;掌控這一制度之權力者是共產黨權貴;人人皆知:共產黨權貴都是權貴資本家。
請為黨說話的博士說說:
權貴資本家的正義和道德是怎麼樣的?
這些傢夥是怎麼樣用道德和正義約束、規範、規矩、維繫、調整他們和人民的關係?

其三,人們會問,為甚麼反港獨的全是黨官的話?為甚麼香港本土、港獨的聲音全部來自香港人民?
說這樣的博士是腦殘博士,是過奬;事實上,這是沒有人性有道德沒有正義的另類。

本短文結束前不妨看看為黨說話博士把共產黨犯錯誤犯罪應該向人民賠禮道歉,看成是笑話。
為黨說話博士說:『提出“港獨”的人是不是還可以倒打一耙,要求把言論自由說成是“違憲”、“違法”的中央和特區政府人士賠禮道歉?』
在為黨說話博士看來,要共產黨向人民道歉是天大笑話。
為黨說話的博士堅信,黨是絕對不應該也絕對沒有必要向人民賠禮道歉?因為黨是偉光正化身,絕對不會犯錯誤的;不犯錯誤,何需賠禮道歉?
事實也是,共產黨批鬥了以億計的國人,何曾有道歉過?何曾有過絲毫悔意?
三面紅旗大躍進之下餓死幾千萬人,共產黨何曾有道歉過?何曾有過絲毫悔意?
在中華民國合法的國土上武裝叛變,割據分裂統一的國家,造成兩個中國,實行陸獨;何曾有道歉過?何曾有過絲毫悔意?

共產黨應該嘉獎這個為黨說話的博士:你係得嘅!
[港獨-香港復國之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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