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就是复兴黑五类,是极端反动的:男子持刀刺人反被夺刀刺死 "反杀者"一审被判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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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tsa 于 2018-10-12, 19:26:13:

https://m.weibo.cn/status/4294424378857441

观察者网
9小时前 来自 微博 weibo.com
【男子持刀刺人反被夺刀刺死 “反杀者”一审被判6年】2017年黑龙江男子黄海龙与冯某发生口角,冯某持尖刀向黄海龙腹部刺了一刀,黄夺刀后从上往下挥刀,冯某受伤死亡。法院一审认定因双方发生厮打,抢过刀后黄实施伤害行为,不予采纳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判决黄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6年。10月12日黄海龙妻子称,会坚持做正当防卫辩护。@时间视频 时间视频的秒拍视频


转发 104评论 140赞 100

算了不改了行不行
这是打架斗殴了,双方都是过错方,与龙哥的寻衅滋事对方反击有本质区别。
洲-哥- : 再说了,从判6年来看,已经考虑到被害人先拿刀了

唯物自然平衡理论 : 一针见血!

共21条回复

昨天 22:25 227

喝红豆茶
打架的时候把人杀了跟正当防卫没啥关系吧
Adamian_20 : 有可能,和龙哥情况不一样

昨天 22:21 89

大人物他爹
这是互殴在先吧,所以没有无辜者才判的刑?
昨天 22:24 57

木生1
这是法律的胜利,坚决反对舆论干涉法律
蛋蛋的干爹 : 法律从来都没有胜利的意义 旨在维护正义公正的天平 而往往与法律沾染的肯定是 是非 对错 善恶…区分才是法律该有的意义

底海洋DC : 老哥,你这条评论我最支持。这是最理智,格局最大的一条评论!

共3条回复

昨天 22:26 38

失去记忆的恶魔
那被人捅了怎么办?你受伤了,肯定跑不快,那就只能奋力一击了
昨天 22:22 17

KAMOAI
中国的法律。。。。。。呵呵
乔晶的小狗腿 : 看也不看就尼玛阴阳怪气?

木子正文 : 你也呵呵

共12条回复

昨天 22:21 12

百事转折
都被捅了一刀了还不能反击么。。
時节锦绣故乡明 : 看视频

昨天 22:22 14

思考者119
中国法律坚持搞笑原则。强调人只能被打,不能自卫。
Abighellotoyou : 你仔细看。这真的自卫么?有人拉住的情况下追杀别人。

释明空法 : 这是火并呢 结果拿刀的被反杀 狗咬狗的事

共10条回复

昨天 22:22 12

天人有限公司
不能点格挡反击
昨天 22:21 6

股神来le
这就是正当防卫
昨天 22:34 10

白色相簿-幸福的另一侧
龙哥是自杀好吧
昨天 22:23 6

没风放飞
这比昆山还要符合正当防卫,是在事实伤害过程中无意伤害致死的。。。所以昆山是偶然事件。正当防卫看检察院心情
房谋-杜断 : 互殴是前提,昆山一开始就是龙哥在动手,没有互殴,判的没错

白丁修士 回复@没风放飞:你的思路也是清奇,按你的逻辑,如果双方茬架,一方死了去,那另一方也算正当防卫么?这个案子已经考虑了谁先拿刀的情节,这么判完全没毛病

共4条回复

昨天 22:48 4

世界需要Marx
双方本就结仇之后的互殴,认定该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确实不妥。以后只要有人打架拿刀,夺刀反杀都认定正当防卫会产生社会不良效应。不过觉得6年略重。
那条狗啊 : 这样才能警告打架不要拿刀,拿刀被反杀就是罪有应得

昨天 22:34 5

股民朱古力
中国的法律不同的人可以不同的理解当然也可以完全不同的判罚,这样才显得有权。
牛掌柜先生 : 显得你无知

狗尾巴草pk丁香 : 我的小外甥也叫朱古力

昨天 22:24 5

土木居人
绝对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就是人的生命财产受到侵害时做出的防卫。他已经要杀我了,在没有失去杀我的能力之前我就要弄死他,非要等到他杀了我才能反杀?
昨天 22:32 6

还是5A风景好
不知道评论里喊冤的有几个是学过法律的
昨天 23:08 2

大国小市民
智商不够用,看不懂!
昨天 22:34 2

黄猫HSJ
前提是打架斗殴,跟龙哥自杀是两回事
8小时前 1

不宅unknown
有人拉架,旁边有辅警,说明没有后续伤害能力。判决可以了。不过辅警那边……emmm
昨天 23:12 1

招鲜辣士
无罪!中国正当防卫法律有严重毛病,就像中国国歌里唱的,一定要被迫发出最后的吼声才属于反击有理
昨天 23:01 1

亲如兄弟李家坡
口角不是斗殴,受害人是走上去就捅了黄海龙,根本没有先斗殴的过程,黄随后反击并随手一刀,怎么就不能算正当防卫?非要被捅死都不能还手?
昨天 23:41 2

折一只杨柳
双方都是故意伤害啊,为啥死了的就占优势?
32分钟前

疾风劲影LC
正当防卫没问题!我就想知道好人没事身上带刀干什么!挨打动刀都要命了还不能反击?那一瞬间还要冷静一下想想大道理?
2小时前

疯子执法者
看谁先动的手啦!
2小时前

非著名社会闲散-取个昵称好难
单就这段文字而言,难道要被杀死或者进医院半死不活法院才能支持?这算特么什么⊙∀⊙?
7小时前

柳暗花明2050
哦。知道了。
8小时前

幽蓝的兰999
搞的我们好混乱
8小时前

宏少笑
和龙哥案相似度百分之九十
8小时前

Wicky廣州仔
這件案和那單事不同,區別在於被害人被奪刀後,一個還有車,可以造成更大傷害。另一個已經無攻擊性武器。不一樣。
8小时前

杜嘉sina
无所适从
昨天 23:57

苏客同学
或许可以这么理解:敢于首先动刀子,背后肯定不简单,那些不简单不会简单地简单。
昨天 23:28

关注萌点
这个打架斗殴好吧,这么多人拉架
昨天 23:27

R-J99
真活该。自己带着刀 就说明图谋不轨,结果被自己的到捅死了、
昨天 23:26

Stig张
冯先拿刀捅黄 算是行凶吧?而且在交警大队带把刀是不是有点目无王法了? 我觉得应该跟昆山案一样啊
昨天 23:26

R-J99
我说活该
昨天 23:25

1981鳳翔
不应该有 撕打 一说,一方攻击则一方合理自卫!
昨天 23:24

bao1985
口角在先。
昨天 23:14

微写博看
也应同昆山案一样属正当防卫
昨天 23:07

约瑟翰-吴麦郎
看到了没 有警察在场 我被捅了 警察溜一边 我怎么办 ?
昨天 22:32

天问思索
@40老黄兔 @法的背后
昨天 22:26

大富_兴
转发微博
昨天 22:24

顺-二氯二氨合铂
龙哥:老子心里苦啊
昨天 22:21

雨天开车请减速
所以,人民陪审团制度何时建立
昨天 22:49 1

晴天午後睡大覺_
龙哥死的冤啊
昨天 22:21

寻道明道得道
打架用拳头没问题,从一方拿出刀起性质就变了,拿出刀就有杀人嫌疑。
4分钟前

空格tab
只要看到对方有刀,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就应该有无限防卫权。严格执法,看黑社会怎么生存
15分钟前

大地琴弦
和龙哥的性质明显不一样。
40分钟前

无尽的爱意
其实这个才是正常的判决,前两个月那个什么龙哥被反杀的判决是受到了舆论干扰。虽然那个装逼龙哥该死,但是,夺刀后把他砍死肯定不是正当防卫了。
4小时前

小猫QQQQQQQQQQQQQQQQ
判案风格很东北
4小时前

雷暴视角
互殴这个模糊的盖子让防卫、血性、见义勇为、公平正义许多时候无法用匹夫之躯去践行//@但斌: //@赌石赌对了叫点石成金://@思考者119:中国法律坚持搞笑原则。强调人只能被打,不能自卫。
7小时前

子沐不台
互殴原则只适合老百姓//@但斌: //@赌石赌对了叫点石成金://@思考者119:中国法律坚持搞笑原则。强调人只能被打,不能自卫。
7小时前

深圳机械五金15012771316
法律重要还是道理重要?只有没有任何理由,只要谁先拿出凶器伤人,就无条件判对方自卫,以后就没人敢先拿凶器伤人了!又不是小学生,老分谁对谁错!
7小时前

冰雨金币
发生口角?媒体人真的是缺德啊,良心不会痛吗?拿刀之前就已经打起来了,标准的街头斗殴
2小时前

文都公考杨林广
反正呢,中国是罪责法(wen)定原则,而非类推原则
8小时前

Arthur-caral
应无罪
昨天 22:32

孤魂子可倾余生
中国没有案例法
昨天 22:28

JY伍家裕
怎么又是海龙
昨天 22:25

丝多符更
6年太儿戏了,至少要无期
昨天 22:22 1

上海的外省人
这个应该赔钱再判个1年差不多了
昨天 22:51

的_的
视频中显示是先被扎了一刀后反抗的,谁能保证不反抗会不会被扎第二刀?然后男子攻击对方并夺刀伤人致死,我觉得符合无限正当防卫啊……还是我眼睛不好看错了?
昨天 22:50 1

只争朝夕不慕长久
龙哥牛逼,龙哥威武
3小时前 1

丘深圳
有话好好说,做人要讲道理,行大道!
昨天 22:44

llll1232
又是海龙
昨天 22:35

Dear-刘奇

昨天 22:27

阿智哥哥真伟大

昨天 22:22

寒城飞雪110

39分钟前

莲花秘境藏南
东北豆鹅?
8小时前

姜湖行-小莲
正当防卫不是这么用的,不然就会跟未成年人保护法一样被有心人利用。
昨天 23:57 1

南游的大鹏
这审判结果很东北
昨天 22:54

闲话老鸮
转发微博
昨天 22:45

服部半藏-正成
每个国家的法律不一样,在哪个国家就蹲守哪个国家的法律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但是与其被捅死 还不如捅死先捅你的,6年也比被捅死强。2选1 没的选。
昨天 22:40 1

细雨梦回之猪的马甲之三
转发微博
昨天 22:31

赵亚赟
某些法官爱贼如子
昨天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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