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炎阳 于 2005-6-22, 13:03:54:
中国的“长江特聘教授”(not 讲座教授) 明确规定受聘者必须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
以上,即是一个full-time岗位。而那些“两头跑”在应聘时,都在美国有一个全时
工作职位(在国外有assistant prof. 以上或相当的职位是应聘要求之一) 。但在聘任
后,他们几乎没有人放弃他们在国外的位置---这就意味着他们不可能达到特聘
岗位对工作时间的规定。显然这些人不应被聘,但实际上,中国出于这样或那样
的考虑,纵容姑息了这类弄虚作假,明知这些人在国外仍有full-time职位(给其国
外单位发个email就可核实) ,却仍然让他们两头蒙骗。
不可想象,美国的大学会明知一个应聘者在国外保有full-time职位,不可能满足
规定工作时间要求的情况下,会仍聘任他to a full-time position and pay full salary.
这是明显的cheating, 作假,在国外是不容许的,所以你见不到一个在中国有全时
工作并不愿放弃,美国却聘他来做另一个全时工作例子, 只有中国才会纵容这种
欺诈现象。
当然,不排除有些中国教授在接受中国的聘任后,与美国学校达成某种协议,
保留位置,但不拿或只拿部份pay。但这不属于full-time job,不在本文讨论范围内,
而且,大部份的美国学校也不会接受这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