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啊撒 于 2005-7-01, 13:30:35:
自己说出不实内容,就算不是造假,也不能这么横嘛.
既然是授人以柄,人为何不可以柄拿之?没逮住是功绩,逮住了,却能怪别人不去核实.这言外之意是,他们所说的是不可信的.所以,别人就应该严谨一些,应该先核实(再私了).问题是,即使"核实"了,人还是不知道哪个是"实",不知道是该信具有"公信力"的说法呢还是应信私底下的"核实".
在要求别人"严谨"的同时,为何不顺带要求一下自己呢?总之,他们只能赚,不能赔.所以,这种"授人以柄"的事,以后还会接着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