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Enlighten 于 2005-7-06, 15:59:18:
回答: 那女的更过分 - 被人揪住胳臂打110啊,抽人嘴巴就不是过分的问题了 由 Smashedmouth 于 2005-7-06, 15:51:20:
先动手的一方,尤其是男对女,一般被认为是首先攻击对方的,对方自卫反击你一个嘴巴是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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