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吴礼 于 2005-8-18, 12:44:16:
回答: 这不是在臭北大吗? 由 sssa 于 2005-8-18, 11:23:19:
我认为,如果记者写一篇报道,应该尽量包括所有当事人的意见。如果有当事人联系不上或不愿置评的,也应该加以说明。
如果报道某人的讲话,也许不必征得被评论人的同意,因为文责由原讲话人负。但报纸应该给予被评论人回应的机会。
加跟贴
标题:
内容(可选项):
URL(可选项): URL标题(可选项): 图像(可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