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bluesea 于 2005-9-02, 20:15:05:
回答: so, what is wrong with that? 由 steven 于 2005-9-02, 20:00:40:
你给我钱,我无法实现承诺,你就有权告我,这是诈骗言论受限的一种。我还没说恐吓呢。
还有如果撒谎没有责任,那么做伪证也不应该算是藐视法庭的一种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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