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捷运意外事件”与“女童转诊事件”,马英九都受到责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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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桂铭 于 2005-10-16, 12:42:31:

回答: 没看出来公交公司和市政府为什么要承担法律责任。 由 skipper3 于 2005-10-16, 12:27:23:

雇员犯了法,雇主就必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这没有错。

北京交通局是北京市所有,市长虽然不必下台,但是应该给受害者道歉悔过,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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