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conner 于 2007-08-03, 16:14:36:
复旦大学拥有在著作权法规定范围内的学位论文的使用权,其中包括:
(1)通过答辩的研究生必须按学校规定提交学位论文,学校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他复制手段保存研究生上交的学位论文;
(2)为教学和科研目的,学校可以将公开的学位论文作为资料在图书馆、资料室等场所供校内师生阅读,或在校园网上供校内师生阅读、浏览(涉密论文解密后遵守此规定);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向国家图书馆报送可以公开的学位论文。
凡学位论文工作中涉及到的研究成果及专利等知识产权问题,其作者必须遵守国家和复旦大学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定。学位论文著作权拥有者在行使其著作权利时,不得损害复旦大学享有的权益。
复旦大学 研究生院
200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