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真的吗?似乎不太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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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bu3bu4 于 2007-09-05, 05:47:42:

回答: 广东药学院大四男生跳楼砸死学妹(组图) 由 bu3bu4 于 2007-09-05, 05:43:37:

引用:
朱律师同时表示,如果该男生因为失足坠楼,那么他和家人将不承担任何刑事或民事责任。“失足坠楼是一件纯粹的意外事件,当事双方都无法预见,所以坠楼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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