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不当粪青,就事论事谈群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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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校长 于 2007-09-07, 14:09:40:

俺坚决支持上海政府依法打击群租房的措施。原因如下:

你花150万买了一个“半高尚”住宅单位,想着有24小时door man管理,有花园,有足够多的公用车位。可是住了一年发现几个邻居把房租给租头,租头把个三房二厅隔成十房没厅,电梯里除了垃圾就是些乱七八糟的人物,阳台上晾满了胸罩和内裤,永远找不到车位,半夜还有人在花园里喝酒唱歌,早上一看,花园小池里漂着用过的套套。就算这些都忍了,你还隔三差五丢东西! 你翻出购房时的合同一看,物业管理一章里讲好不能做商业化出租的,你说你气不气?于是你想卖房,可是买家来一看,摇摇就走,你最后只好卖给发了大财的租头,价格比你买的还低,才120万! 你说你有多冤!

资本主义社会到底谁是主人?是业主! 没钱的穷人,对不起,请你搬到郊区去,请你搬到廉租房去,别想着往有钱人堆里挤。你要是不想当穷人,想办法赚钱去。大唐国那么多机会,赚不着钱该扇自己耳光,不是扇政府耳光。你扇政府就会有钱?过完手瘾你还是没房住的穷光蛋。

当然,政府光清理群租房是不够的,应该大力建设交通稍微方便点的廉租房,把这些群租客分流到那里去。

另外,米国的同学们记住了,回大唐买房只能买真正高尚的或真正不高尚的,中间的绝不能买。校长只买洋人管理公司管理的物业,绝对不会看见阳台上挂个丁字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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