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比目氏 于 2007-12-22, 13:01:21:
回答: 大量的人可以从所谓绝症被挽回,甚至在积极配合医疗以后 由 bluesea 于 2007-12-22, 12:19:54:
再说了,我同意把“临终”这种极端情况替换成你所说的可“大量”挽回的“绝症”,但还是一个意思,对正常人来说是毒品的药物对有些病人(不一定临终)往往是需要的。
而且我只是说你“论证得不好”,希望你在上《新到》前论得圆满些,并没评价你的观点本身,真不知我的什么信念遭人挑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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