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JJT 于 2007-04-29, 08:50:42:
回答: 非常抱歉,本人无意贬低出任辩护的律师,在此收回上面的话。 由 home 于 2007-04-29, 06:44:05:
可惜,不知道这一天要等到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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