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hooping 于 2007-06-09, 20:53:24:
回答: 说说罗的混乱逻辑 由 一事无成 于 2007-06-09, 20:46:43:
以下解释我收回呼吁的两点原因:
1。方舟子先生在所谓“打假“事业中对他发表的文字和相关考证的负责程度至今完全没有达到我心目中的要求。我认为方舟子在某些侵权案中作为辩方所公开或引述的答辩和证据也远未达到我预期的充分性,我并不为他的败诉感到惊讶。根据我个人的观察,我早先所期望(和鼓励)的方舟子在这方面的改进或哪怕改进的态度至今没有出现。
因此,我高度怀疑:方舟子今后仍然很可能在他的所谓“打假“工作中重复出现侵权行为或引发他明知可以避免的、于学术/社会诚信监督所不必要的法律诉讼。
对于这样的行为、这样的诉讼及可能导致的方舟子的败诉,应由方舟子自己负主要、主观责任。同时经过个人调查,我并未发现任何有效监督审核机制能够防止这样的行为发生或防止这样的诉讼得到捐款资助。我不认为我的捐助花费于这样的行为或这样的诉讼是值得的。我个人也不希望一些浪费、低效、会给学术/社会诚信事业带来损失的“打假“行为成为中国“打假“的主流。
2。基于1及其它某些事实,我个人无法再保持对方舟子先生的任何信任。这点已于昨日声明。
(附注:以上两点仅为我个人的看法。本份声明仅收回我以前的呼吁并陈述理由,并未呼吁读者不要向方舟子捐款,请所有读者注意二者区别。亦即:我现在不再鼓励你捐,也不鼓励你不捐。我自己肯定不捐,但不尝试以我的选择影响你的选择。我相信我个人是否捐款对方先生的影响是不大的(猜想方先生也“本来就”同意这一点),甚至我的捐助是方先生所不需要的。我现在的声明仅仅作为对自己现在和以前的公开言论负责。)
谢谢。
ΚΕΦΙ
二零零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