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不是待多少天,而是永久的住址必须在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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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HunHunSheng 于 2005-11-07, 18:21:59:

回答: 绿卡规定了持有者必须在美国呆满180天吗? 由 nm 于 2005-11-07, 17:57:12:

首先不是待多少天,而是永久的住址必须在美国,绿卡
只是俗称,真正的名字是永久居留,180天只是人为作
的一个标准,一个永久居民可以在国外待少于180天而
在入美时不算SEEKING READMISSION,如果超过180天
而少于一年则可以进来但必须算时SEEKING READMISSION,
如果超过一年则不能进来除非事先申请了REENTRY
PERMIT, 申请了REENTRY PERMIT就可以在美国国外
待到两年。

但不管怎样,在美国国外待的性质必须是临时的,
如果肖在武汉的停留是永久的性质,那移民当局
完全可以人为他放弃了美国的永久居留从而取消
他的。

如果肖是美国公民,那他根本不能申请中国
科学院院士(此处院士不是外籍院士),因为章程
说了必须是中国公民而且申请材料要出示公民的
身份证明。 如果肖用过时的PRC护照或以前的户口
什么的蒙事,那他显然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籍法,出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居留法,应该
立刻逮捕法办判刑。

当然如果人家是没有入美国籍是中国公民
原意放弃美国绿卡,会武汉任永久性质的
职务,那他在此问题上没刺可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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