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nm 于 2006-1-08, 14:52:02:
回答: 武汉市武昌区法院新出文字狱zt 由 Enlighten 于 2006-1-08, 11:33:02:
武汉市作家协会发表郑重声明
2005-12-30 11:06
“小说本无罪 《人殃》却遭殃”一文,本会办事员余元兵以个人名义于12月18日发在“天涯论坛”,然而,各网站却在转载的过程中,落款却变成了武汉作家协会。
涂怀章先生一案,我会正在与有关法律部门进行联系,此案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小说本无罪 《人殃》却遭殃”一文,凡落款为“武汉作家协会”的,请网站迅速撤掉。
特此声明
武汉作家协会
200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