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评头论足 于 2008-07-06, 23:06:36:
为了比较不同国家,当然要用同一个公式。否则就成了鸡同鸭比,毫无意义。纵使白衣咸饭列出一万本教科书,只要和世界卫生组织的公式不一样,也仍然是错。这一点没有商量,错就是错。
另一方面,即使中国的死亡率高于发达国家,也不能直接下结论说妇幼保健人员和妇产科医务人员的工作不到位。因为还有各种其它原因(诸如营养、身体素质、金钱等等),还有具体国情(流产问题)。从“药流、人流、宫内节育器和结扎都是异位妊娠的高危因素”这句来看,有可能由于“具体国情”而增加了死亡率。是不是真的增加了?增加了多少?需要具体的研究,不能轻易下结论。
公式是可以置疑的,但应结合大量统计资料,用专业的方式,而不是泛泛而谈。更不是无端的指责媒体(尽管中国的媒体素质很差)。
用“孕产妇总数”取代“活产数”肯定大幅度减少中国的死亡率,其它国家减少的幅度应远低于中国。但是,由于流产的死亡率低,这是不是掩盖了“可能的”中国的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中国的死亡率高?那就成了十足的数字游戏了。在者,其它国家的流产率低,但美国的很多流产是在私人诊所进行的,其医疗条件还不如中国的医院。这是一个对中国有利的条件。白衣咸饭在说明问题时不能只挑对自己有利的说吧?胳膊肘向内拐也不能拐得太过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