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国的法律制度不适合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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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语丝读书论坛
送交者: 008 于 2009-03-12, 22:49:11:
从贺梅案来看,米国的法律制度不适合中国。从现在贺绍强在中国的表现来看,他最初的性骚扰案是真的,结果米国法律制不了他;后来居然又把贺梅判给他,对她和她周围的好人都造成了伤害。
还是中国好,贺绍强在严打中就被快准狠地干掉了,想害人都害不成。所以施一公觉得米国的民主对中国人不适用,我也觉得米国的法律对中国人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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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稍强又骚扰谁了? (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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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太有才了
(0 bytes)
2009-03-13, 00:07:18
(306056)
还是中国法官的水平高得多,起码对中国人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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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
(282 bytes)
2009-03-13, 02:21:22
(306068)
倘若良心坏了,遇上骚扰之事还可倒打一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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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爱
(22 bytes)
2009-03-12, 23:28:07
(30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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