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JFF 于 2009-04-16, 17:05:16:
回答: 俺也跟了一帖。你这态度是撒赖,非常难看。 由 xj 于 2009-04-16, 16:36:33:
1)版权
2)私下说的牵涉个人隐私的悄悄话。
我历来也是注意遵守这坛规的。这次引用并不违反这个精神实质。
要说我违反了这条,那是在这以前,我引用了立委兄吹牛
的部分内容,你还可以往私人隐私上扯-尽管事实上并不是-因为那是他胡编的。
是不是说你没看到我博客上的《李处长艳史考》?喝喝,装X也要有点专业精神嘛,
要不然表演得太难看了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