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方舟子用的酵母例子算不算博弈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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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田野 于 2009-05-03, 23:41:14:

回答: 吴礼的最新博文《也谈博弈》,陷我于囚徒困境。 由 JFF 于 2009-05-03, 19:47:44:

“传播数学”一上来就摆出专家面孔教训老方,说这哪是博弈论,明明是什么“动力学”嘛。得,这回考证了半天,又是数学公式又是参考文献的,末了还得承认“算。”把“传播数学”自以为聪明的吹毛求疵一闷棍打回去了。可是又要捞点面子下个台阶,扔下一句算归算,“至少不算博弈论中具有挑战性的部分。”好像谁专门写文冲着博弈论挑战去似的。

第二,囚徒困境稳不稳定?所谓“囚徒困境”泛指在非合作条件下,合作机制必然崩溃的情形,尽管仍然存在所谓的均衡点。非合作性博弈合作不可能稳定,是定义性质的要求。沿用“囚徒困境”的原始含义到酵母例子,当然指稳定条件,合作条件(什么多重博弈,以牙还牙的机会,自留地1%等等)不存在的情况下的博弈。如何能够存在稳定的合作系统?这里的稳定,老方按原文理解指采取不同策略的个体的比例能否达到平衡状态,从而整个群体可以是稳定的。所谓进化稳定状态(Evolutionarily Stable State),而不是ESS(进化稳定策略)。

“传播数学”在那里捣浆糊,你说非合作博弈的“囚徒困境”不稳定,我非说合作博弈的稳定;你说单轮博弈,我非跟你扯多轮博弈,你说的是合作条件缺失,我非把合作条件堆砌上来。你明明把囚徒博弈和雪堆博弈分开来讨论,我假装看不见,说你没有区别。在这个“囚徒困境稳不稳定”的具体问题上,方舟子本来就是就一种特定的博弈形式谈及博弈,根本不是,也没有必要去讨论所有博弈形式,谈的是进化稳定状态,而不是进化稳定策略(ESS)。好了,吴礼现在出来发话,你这个稳定,哼哼,不是ESS的稳定啊,你说的是一种特定情形啊,没有普遍性啊。

不知想说明什么?咬文嚼字,吹毛求疵,大动干戈的?最后也没有把问题搞清楚,还是根本不想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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