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飞文章中有一句话不太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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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语丝读书论坛
送交者: 克己明德 于 2009-05-06, 22:52:00:
他说“经警察和记者劝解,殴打结束。”
既然医院保安用钢制“甩鞭”和钢管等凶器殴打他们,为什么警察来了只是劝解而不对行凶者进行逮捕。这应该不是一般纠纷了,而是故意持械行凶,怎能只是劝解了事?按照一般打架斗殴的处理办法,警察是要把双方带到警局录口供做调查的。
这医院是什么背景,敢于光天化日持械行凶,而警察都不敢对此进行制裁。就是一般黑社会组织也不至于嚣张到这个地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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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刘正飞的亲人也有动手 (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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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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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6, 23:04:34
(323038)
他们是这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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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代表
(278 bytes)
2009-05-07, 00:32:06
(323052)
唉 (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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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己明德
(0 bytes)
2009-05-07, 05:19:24
(323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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