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官下海 凭何突破中央规定?



所有跟贴·加跟贴·新语丝读书论坛http://www.xys.org/cgi-bin/mainpage.pl

送交者: gftj 于 2005-2-28, 19:15:39:

上海高官下海 凭何突破中央规定?
网友:邵道生



  如果比尔·盖茨要聘任国务院的一位什么“高官”任其“中国区总裁”的话,在过去是无论如何不行的,因为无论是按照1993年的《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还是2004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文件的规定,都是绝对不行的。这些文件明确规定:“党政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后三年内,不得到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任职,不得从事或者代理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这就是说:“三年两不准”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对现任官员下海的一种“铁的规定”。

  但是,2月26日《中国经营报》刊登了一条关于“上海高官下海震惊政商两界,突破三年两不准规定”的消息,冲破了中央关于现任官员下海的“铁的规定”,于是,不仅比尔·盖茨可以聘任国务院的一位什么“高官”任其“中国区总裁”,而且任何外资企业都可在现任的“高官”中聘任什么“高官”任其“中国区总裁”;不仅外资企业可以在现任的“高官”中聘任什么“高官”任其“地区总裁”,而且任何一家大型的企业都可以在现任的“高官”中聘任什么“高官”任其“地区总裁”……

  为什么呢?理由实在太简单了:你上海可以来一个“突破”,我北京、广东为什么不可以也来一个“突破”呢?你印尼三林公司可以因“急需一个强有力的领导人”而来一个“突破”,为什么其它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就不能因“急需一个强有力的领导人”这同样的“理由” 来一个“突破”?你上海的学者(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彭镇秋)可以以“应该鼓励这种正常流动”为这类“突破”进行辩护,那么,我北京、广东的学者为什么不能用同样的“应该鼓励这种正常流动”为这类“突破”去找个“理由”呢?

  而且,根据我对中国国情的理解,只要我们的社会对上海这种“突破中央文件”做法不吭声、不表态或是“默认”,那么我可以肯定地说,用不着过多久,中央“三年两不准”的规定一定会被一些地方“突破”得不像个样;而且我还敢断言,中国社会肯定又会立即掀起“高官辞职”的“下海潮”。

  我对这个中国国情的“理解”和“断言”是不是有点武断?不是的。因为中国社会内部存在着一种巨大的“企业肯要,组织肯放,自己肯去”(辞职的虹口区区长程光语)的“潜能”:有不少有实力的、有背景的外企、私企的确很希望“自己熟悉的、强有力的领导人”当他们的“总裁”,这种“企业肯要”的社会动机强烈得很;而且,“高官”也是人,其中还不乏“当官不发财,请我还不来”这样的“高官”,在外企、私企高额工资的诱惑下怎么能不动心?!所以,对“高官”来说,“自己肯去”的个人动机亦是异常的强烈;至于地方领导人要招商引资、将自己的“地方政绩”搞得大大的,因而地方一级的“组织肯放”的社会动机亦是不必小看的……所以,我从来就不低估“外商(或私企)”、“地方组织”、“高官本人”实施“三结合”后这种“三肯”之“潜能”,中国社会经久不息的、去年才被压制下去的“红顶商人潮”不就是“外商(或私企)”、“地方组织”和“高官本人”另一种变相的“三结合”之结果吗?

  中国社会最怕的是什么?最怕的就是当官的不将法律当回事,视法律为儿戏,这样在法律面前就不能人人平等;最怕的就是有的地方不将中共中央政治局制定的政策文件当回事,随心所欲,找个“理由”就来一个所谓“突破”,这样在中央政策文件面前就不能人人平等。这些当官的就是不认真想一想,中共中央政治局为什么要在2004年出台《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它为什么要重申1993年的《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的精神?它针对的是什么现象?对当今反腐败斗争有什么作用?它的深远意义是什么?它是不是已经过时了而且非得要来一个“突破”?……我想,如果你真的是搞社会科学研究的,真的是了解社会社情的,真的是了解当今社会腐败的特点的,那么,你上海学者就不会发表“过去计划经济时代,干部强调组织安排,忽视个性追求。干部似乎就是铁饭碗,不能变动,这是不对的。在官员下海方面,温州先走了一步。现在,上海也开始了灵活的干部选择机制,干部流动开始双向选择”之类不伦不类的话,因为“三年两不准”这个文件不是发表在“过去计划经济时代”,而是刚刚才过去的2004年,怎么能说“空降”就“突破”了呢?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学院的副院长的“时空观”居然低到了这样的程度,这是令人非常奇怪的。当然,我亦可以从另一面“理解”:彭镇秋是上海的社会主义学院的副院长,当然要为上海“说话”,然而总得说出点水平来吧,哪能如此这般?!至于彭镇秋是不是能代表“学界”来说话,那就是另一回事了,譬如,作为“学界”一分子的“我”,对上海方面对中共中央政治局2004年才制定出来的政策来一个所谓的“突破”,就非常不赞成,非常反对。 “维护党的纪律”是我党历来最强调的东西,但是,“维护党的纪律”绝不是空的、虚的,对中共中央政治局刚通过的政策文件就要来一个“突破”,我想这决不是“维护党的纪律”的具体表现。于是,我就想到了另一个问题,即为什么我国经济生活中的宏观调控任务是那么重,那么艰巨?我想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一些地方对党的大政方略和国家的经济政策动不动就来一个先斩后奏式地“突破”,压根儿就不将中央权威放在眼里,所以我在《人民网》上曾发表过一篇《当务之急是必须强化中央的权威》的文章,在这里我想再一次强调邓小平同志所说的:“改革要成功,就必须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没有这一条,就是乱哄哄,各行其是,怎么行呢?不能搞‘你有政策我有对策’,不能搞违背中央政策的‘对策’,这话讲了几年了。”坦率地说,这种漠视中央权威现象至今仍然存在,这种现象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在文章的最后我想再一次强调这个观点:谁都无权“突破”中共中央政治局文件的规定。





所有跟贴:


加跟贴

笔名: 密码(可选项): 注册笔名请按这里

标题:

内容(可选项):

URL(可选项):
URL标题(可选项):
图像(可选项):


所有跟贴·加跟贴·新语丝读书论坛http://www.xys.org/cgi-bin/mainpage.p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