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问《少女之心》呢?因为我认为,看过《少女之心》这


所有跟贴·加跟贴·新语丝读书论坛

送交者: @ 于 2009-10-04, 09:33:48:

回答: @兄大可不必如此光火,我不是不愿意跟你谈文学。 由 何人可 于 2009-10-04, 00:37:58:

部奇书的,就不会认为通天塔是奇书了(至今我还没看过几页)。《少女之心》有多奇呢?《天还没黑呢》这类的网上闲聊可与其一争诺奖。

言归正传:“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这问题你好意思问,我不好意思答。
这若是你写在文章文里的句子,叉你没商量。理由?这还要什么特别的理由,看桌不顺眼还不够?你在最近50年的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解放军报的社论里找到一例这么用的,我就给你平反。

以为这下你可以将毛抽鸡啦?也不看看鸡是谁毛又是谁!你英语博士美国教授算个吊呀,毛是绿林大学的校长,我是绿林大学的博导。校长遣词造句,合规范的叫地道,不合规范的叫艺术。语法面前人人平等?当然,只是大师比你更平等。谁让你不幸不是大师呢。BTW,我不是大师,但享受大师同等待遇。凭什么?凭我把语言学家抽得满地找牙的嘿嘿战功。

具体到生的伟大死的光荣这个文物,根本不需要用大师豁免权。
文物要的就是还历史本来面目,而民国初年纳妾是合法的!


根据新中国第一部法律,给民国初年纳妾的人判重婚罪是可笑的。同样可笑的是,根据二奶村的事实,就以为你又可以纳妾了。

TAKE HOME MESSAGE:纳妾犯重婚罪。得的乱用小学语文不及格。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

幸好你没把红楼梦的脂本拿来问:为什么《通天塔》不能只用一个标点符号?!看来你没看过《少女之心》还是看过红楼梦的,
毕竟是美国教授,就是比文盲强,还知道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那就让你死得光荣吧。




所有跟贴:


加跟贴

笔名: 密码: 注册笔名请按这里

标题:

内容: (BBCode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