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关于捐款和免税的几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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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osaic 于 2009-11-04, 21:34:57:

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关于捐款和免税的几点说明

1。免税待遇的回溯期
基金会免税待遇的批准日期是2009年10月26日,回溯期为基金会的成立之日,即2006年9月20日,所以所有向基金会的捐款可以都可以享受免税待遇。

2。退税
在2009年度及今后向基金会捐款而需要退税的捐款人,敬请联系基金会理事会(donation@osaic.org),并告知姓名和电子邮件地址,以便我们邮寄退税收据。2006-2008年的报税期已过,但如捐款人有特殊需要,也请和我们联系。

3。邮政地址的变更
基金会邮政地址已在2008年2月变更并在基金会网站公布。
现在的邮政地址是:
OSAIC
PO Box 287Cherry Hill,
NJ 08003 USA

过去三个月以来,我们仅收到了一名捐款人的一笔200美元的捐款。由于捐款是以支票方式付款(支票日期8月11日),支票于8月邮寄至已经失效的地址,辗转寄到OSAIC的司库手中已是10月中。目前这张支票已兑付,基金会的捐款公示已更新。

PR Manager of OSA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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