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大教授的医疗纠纷预计中国医疗即将和美国医疗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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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wenxiagong 于 2009-11-06, 13:03:08:

北大教授死在自己的医院把中国医疗界又一次放到了火炉上。仔细读了记者和病人家属的控告,还有北大医院的辨词,不禁使人感觉到中国医疗终于即将和美国医疗接轨了!
中国一贯喜欢的就是和“国际接轨”,但是每一次接轨,基本上好的没有学到,坏的学的十足,最终就变成了令中国人只好的“有中国特色的接轨”。
放眼中国的网站,“北大教授被致死在北大医院”,“北大医院非法行医”比比皆是,很是吸引人的眼球。一时间群众怒声四起,大有非铲平北大医院,把“非法行医者打入牢房”不可。作为在中美两地都有行医经验者,尽管此事与我无关,我想还是要说几句心里话。
对于非法行医,如果记者和病人家属说的是真话,我想那几个被指控“非法行医”年轻医生可以去告记者和家属了。全世界任何一个教学医院都会有不同等级的医务人员,在医生行业就有医学生,实习医生,fellow (美国是专科住院医生,应该相当于国内的专科进修医生)。美国的医学生第3和第4 年就是在医院里度过的,但是没有独立处理病人的权利和处方权。他们跟着住院医生一起查房,也要写病情纪录。在中国这些学生被称为“实习医生”, 在美国称为 “MEDICAL STUDENT”。中国没有和美国相当的住院医生训练,医学院毕业,靠过执照就能行医。有的医院开设有所谓“和美国相当的住院医生训练”, 虽然从根本上来说是两回事,但是也是有法律规定是可以在上级医生的指导下临床处理病人的。这里不详细讨论。美国的住院医生在医院里是被称为“DOCTOR” 的,一旦进入住院医生培训,法律上规定有在主治医生指导下独立处理病人的权利和处方权。有些州规定要申请一个TRAINING LICESE, 但是大多数的州不需要。医院里当班的住院医生有权决定病人的处理方案。比如病人发生心跳骤停,那是住院医生的职责进行心肺复苏。
看看被指控非法行医的那几个年轻医生,都是已经从医学院毕业了的,正在医院里进行培训,其临床处理病人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何来“非法行医’?其实那些记者心理很清楚,作为医院职工的病人家属心理更加清楚这些年轻医生都不是非法行医,不过为了吸引眼球,更可能为了其他的目的,硬是争着眼睛说瞎话。他们这样一说,尤其是上了cctv,对那几个年轻医生的影响是难以估计的,年轻医生们应该提起集体公诉。
记者和家属的指控读起来给人一个印象就是“手术是由几个非法行医的年轻医生进行,因而造成病人死亡” . 其用心极其恶略。作为北大医院的职工,不用说是教授,手术前肯定各个方面的关系都找篇了的,可以肯定,手术是由骨科主任作的,但是有没有住院医生参与呢?我估计99%的机会有。一台手术如果有4个医生上台,基本上至少有一个住院医生,或者是医学生,或者是进修医生参与。但是手术台上的主刀是决定因数,也是对手术负责的,其他人只是服从和配合主刀。这样的搭配是给住院医生,医学生,进修医生,甚至其他高年资医生学习的机会,否则低年资医生如何成长?我相信骨科主任肯定是主刀,也是对手术负责的医生,他不会是“非法行医”吧? 至于手术后的处理,主刀医生也是制定方案的负责人,其他人是执行者,那来的非法行医?我相信如果病人不出事,病人家属肯定不会想起其他人的功劳,一切功劳都是主刀的。
骨科手术后发生深静脉血栓(DVT)形成,进而发生肺动脉拴塞的几率是比较高,即使是手术后预防性抗凝治疗也不能完全预防。脊柱手术后如何预防深静脉血栓形成目前还是有很大争议。但是一般不使用抗凝血药物,因为抗凝血药物引起椎管内出血也是个严重的并发症。所以脊柱手术后多数用INTERMITTENT PNEUMATIC COMPRESSION. 即使这样,还是有DVT发生,一旦引起肺动脉拴塞,死亡率是很高的。
熊教授手术后如果没有用抗凝血预防DVT,应该用IPC,如果两样都没有,病人又没有早期下地活动,DVT发生的几率肯定增加,如果北大医院没有采取任何DVT PROPHYLAXIS措施,那应该负一定的责任。但是即使是采取了DVT PROPHYLAXIS,也不能100%保证不发生DVT,这是国际公认的。
我估计北大医院这件事会对中国医疗界造成深远的影响。促成中国医疗界更加向美国医疗界“接轨”,将会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医疗资源的浪费:由于医疗纠纷的增多,医疗纠纷处理的无序,无法,医生为了自保,进行更多的医疗检查。和美国一样,大量的医疗资源浪费在预防医疗纠纷上,大家将会看到,每一个到ER的病人,只要说头疼,CT OF HEAD是肯定的,只要说肚子疼,肯定作腹部CT, 尽管CT的阳性率不断下降,但是哪一个ER医生敢不做?如果你不做,哪怕你正确诊断了一千个,第1001个有问题,哪怕是轻微的问题,恐怕这个医生的职业生涯就成问题了。
2.更多的律师加入到医疗诉讼行业,因为只有律师是不管输赢都挣钱的,而且很有可能赢一个官司这一辈子都可以高枕无忧了。
3.更多的医闹粗壮成长,这是中国的特色。美国的医疗纠纷是在法律的基础上解决,中国的医疗纠纷是民间暴力加领导意志来解决, 法律?在中国只不过是书架上的一本书而已,有谁遵守?一句“法盲”就可以把罪过抹掉。
4.中国整体的医疗水平将会受到严重的影响。还有谁胆敢带学生,实习生,进修生,低年资医生?现有技术的医生将更加保守,美国的住院医生培训保证完成训练的医生都达到制定的水平,而中国的住院医生还在探索当中,如果现在的年轻医生没有机会学习,数年后,还有多少医生有足够的临床经验来为你看病?
5.还有, 请大家补充。。。。。。。。。

我希望看到北大医院和cctv来场轰轰烈烈的官司,让中国医疗界和中国的老百姓明白一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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