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bluesea 于 2009-11-25, 08:55:08:
回答: 先造谣给别人杜撰个观点然后再批判这杜撰的观点,好熟悉的做法啊 由 克己明德 于 2009-11-25, 08:53:36:
加跟贴
标题:
内容: (BBCode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