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这样发罚单合理不合理?
最近别管什么超速,闯红灯,闯停车标志,警察都不按照相应的有关条款给传票,也就是说超速不给超速罚单,闯红灯不给闯红灯罚单,闯停车标志不给闯停车标志罚单,而是统统归纳到一种更通
用的"违反交通标志"的条款下。这个条款下的不记点所以警察给了你罚单还说我帮了你一件好事 like "I am doing you a favor but if you go to a trial I'll raise teh charge level".
但这样一来大家都不去打官司了(罚款没有多大区别,
大家就怕积点),这表面大家得了好处但这不是故意贿赂大家放弃自己的权利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