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魂药作案的警方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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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wasqaz 于 2009-06-27, 15:16:05:

从进化的观点来说,能够轻易改变人类意识的物质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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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enorth.com.cn/system/2009/03/26/003939644.shtml

该负责人说,第一种是把含有麻醉成分的药物放在饮料、食物中,使人昏迷失去意识。

  第二种是利用含有辣椒粉、氨水、催泪剂等成分的制剂,喷向人的脸部,使人的眼鼻喉因受到强烈刺激而暂时失去抵抗能力。

  第三种是传说的所谓通过拍一拍肩膀、喷一喷脸部,就可以使人迷糊和丧失意识,被他人控制、任由别人摆布的“迷魂药”。

  刑警介绍,不法分子利用前两种手段进行作案的情况确实存在,而利用第三种所谓的“迷魂药”作案的情况是不存在的。该负责人还介绍,近年来,广州警方接到过一些类似“迷魂药”的报案,但最后经过警方调查,证实是某些事主有不想为人所知的原因,而以“迷魂药”为借口,编造出被“迷魂”的情节。

  警方介绍,从警方最终破案的情况来看,以及经过对缴获的所谓“迷魂药”严格的化验鉴定,证实均是一些用辣椒粉、氨水等药物混合而成,根本没有所谓的“迷魂”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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